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今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005年3月1日施行): 需要5名执业5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才能成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而且这5名注册会计师没有不良记录。如果条件不具备,你可以挂靠某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分所,缴纳管理费就行了。 2,根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二)有十名以上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 (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