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计算方法: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例子:
2010年初A公司应收B公司账款为100w,2月份B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财务状况不佳计,A公司提坏账准备
10w,3月份B公司财务状况不见好转继续下滑,A预计此项账款的可收回金额为70w。
3月份A公司应提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可收回金额=100w-10w-70w=20w
结算方法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增值税不能抵扣,2009年以后可以抵扣了,要直接计入成本。
2、因为不能抵扣,所以要转出。
3、资产减值损失,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帐面价值,那么该项资产就不能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帐面价值予已确认,否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
因此企业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时,表明资产发生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减值的计算标准:
一、永久性
即对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恢复的资产减值给予确认。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减值与永久减值进行判断。
二、经济性
即在资产负债表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便于操作。
三、可能性
即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与历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