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融资费用,是指为租赁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融资而发生的未实现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分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租赁期内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费用的分配。也可以将其视为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支付的融资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包含融资目的。
返还的本金是长期应付款减去利息,也称为应付本金减少额。即未确认融资费用=长期应付账款未来现金流量总额(账面余额)-资产负债表日长期应付账款现值等于:本金为长期应付账款现值,未来支付利息(假设资本时间成本)是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