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客户开出的未到期支票(2个月后),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这属于远期支票,是违反票据法的行为。但是现实中有人会这么做。
建议尽量不要接受远期支票,即使接受了,也不要做任何的账务处理。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是核算承兑汇票的科目,支票不在这个科目里面核算。
在软件里做帐如何不实时在收到或者支付支票时做收款付款处理的话,应收应付帐就对不上了,那对于收款或者付款来说很不方便,老板又想一查就知道这应收应付对应的客户还有多少金额?请问各位前辈,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吗?——这个无法再帐套里体现,只能手工备注说明。
涉嫌违法,在帐套里体现,会引起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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