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査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中国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
(1)对财政计划、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进行审计监督。
(2)对国营企业事业组织、基本建设单位、金融保险机构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行政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有国家资金或接受国家补助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及其他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5)对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建设项目、联合国专门机构援建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6)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参与拟订重要的财政经济法规。
2、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管理国家税收。
3、审计事务所
审计事务所,是指依法成立的独立承办审计査证和咨询服务的社会审计组织。属于独立核算、自收自支、有偿服务、依法纳税的事业单位。中国审计事务所须经省级审计机关批准成立,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得开业。接受审计机关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业务范围包括:
(1)财务收支的审计查证事项。
(2)经济案件的鉴定事项。
(3)注册资金的验证和年检。
(4)建立帐簿、财会制度及有关的咨询服务。
(5)培训审计、财务、会计人员。
4、财政局
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局也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5、会计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s)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