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差额式的间接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
2、商誉的税务处理: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根据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规定税法上不确认正商誉,也不确认负商誉。
3、商誉的减值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商誉的减值测试及确认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
4、依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故税法上不认可商誉减值准备。
扩展资料
商誉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当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去,此处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
2、在会计末期,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减值损失。
3、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对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金额,则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4、商誉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