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应该作为促销费用,但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
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会计处理时应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借记“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记“库存商品”和“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另外还要指出的是:如果赠送的礼品、物品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必须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扩展资料:
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这两类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销售费用”科目应无余额。“销售费用”科目应按销售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