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说好多企业采用了管控工资总额的办法所以对于职工来说餐补卡里面的钱其实就是职工本省的钱,所以对于企业管理者只不过把职工的钱变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糊弄了职工随后又进入了企业自己的腰包里面,所以这个算是职工工资的范畴。
去劳动局告公司是有用的,因为劳动局对国家企业有监督和制约的作用,有权利要求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需要准备的资料是自己的身份证以及之前在这个公司就职的相关资料证明,如果能够拿到其他同事也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辅助证明就更好了。
各个省市规定不一致,而且规定也不一样,这个好看你所在地的法规是否有明确,如果没有明确,你只能去劳动局仲裁委咨询,一般都有通用计算方法或者是默认计算方法。
职工餐补不应该算在工资范畴之内,这个你还是到当地的劳动局问问吧,县官不如现管。霸王条例到处都在
不合法,应起诉他们,离职按法律说还应该给一定的补偿呢,开一半工资是霸王条款,应维权。
有用。在公司工作的文件,发工资的银行流水,工作照片,同事做的证明,有公司名称的内部文件。
当然不合法,先跟他协商好,如果不行,你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经济指标的口径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单位给予职工的午餐费补贴、误餐费补贴,是否属于工资范畴,我以为,关键看从何种经济角度来看。不同的视角,得出的结论可能有所不同。
2、从经济统计的角度来看,这种补贴一般作为工资性质的收入。
3、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这种支出属于人工费用范畴,即会计实务中的“职工薪酬”;
4、从税法的角度来看,一般是将这两种补贴排除在工资薪金之外。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城市?你先去劳动局。实在不行的话再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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