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账符号这地方不是用来写借还是贷的,是在记账时,也就是将收款凭证登帐时用的,只要登了帐就打一“√”,防止漏登。
1、收款凭证的借方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表格中的是贷方科目;
2、付款凭证的贷方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表格中的是借方科目。
3、收付款凭证的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左上角,金额和表格中金额相同;
二、收款凭证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增加的经济业务填制的。填制收款凭证的要求是:
(l)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必须是先收款,后填凭证。
(2)在凭证左上方的“借方科目”处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3)填写日期(实际收款的日期)和凭证编号。
(4)在凭证内填写经济业务的摘要。
(5)在凭证内“贷方科目”栏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对应的贷方科目。
(6)在“金额”栏填写金额。
(7)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8)在凭证的下方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扩展资料: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 字第 号” 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
“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