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外币时
银行存款——美元户 1818759(人民币)(30万*606.253)
2、11月末结汇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819155(人民币)(30万*606.385)
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396
贷:银行存款——美元 1818759
结汇时(外币兑换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实得数字)
借:财务费用(借贷方得差额,如借方小于贷方,为汇兑损失,用蓝字,如借方大于贷方,为汇兑收益,用红字)
贷:银行存款(外币,按照记帐汇率计算人民币数字)
汇兑损益正常来说应该每个季度处理一次,但是现在的汇率变动比较快,所以如果外币业务较多的企业,通常是一个月处理一次。
每个月的月初第一天的汇率为当月做帐时用的汇率,在下个月的第一天会有一个新的汇率,这时需要把帐面的外币折算人民币的金额按照新的汇率进行计算,并调整帐面数字,调整数字时产生的差异就是汇兑损益。
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将外币与人民币相互兑换时,由于银行采用的价格和帐面上的汇率不一致,产生的差价就是汇兑损益。
扩展资料:
不同性质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不同的会计报表,影响财务报表上的不同内容。
对于交易损益来说,由于它是随着外币业务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外币业务由通常对应着一定的货币兑换行为,所以交易损益会真正发生,即交易损益的产生会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损益应当计入企业的损益表,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
对于换算损益来说,它只是换算外币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差额数字,它是永远不会真正产生的,即换算损益的产生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
因此,换算损益不应当计入公司的损益表而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它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换算损益”进行反映。
从处理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会计报表,进行立即认定,一种是根据各种不同的规则进行递延处理。
对于“已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清算当期的损益表,影响当期的损益;而“未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项目,则应递延至其发生,即递延至交易实际清算时,再列入损益表。
总之,对于交易损益而言,只有当其实际发生时,才会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应当计入损益表。此外,某些与取得长期资产或产生长期负债有关的汇兑损益,如果数额较大,则应当在长期资产的使用期或长期债务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
换算损益由于不涉及不同的会计期间,所以不存在递延与否的问题。
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兑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