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行政单位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经营活动中也可以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Public Finance Budgetary Accounting)有时又称总会计、总预算会计,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行政单位会计(Accounting Of Governmental Units)行政单位会计是指各级行政党派、政协机关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结果的一种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会计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以及党派、政协机关,客体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结果;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款项的领报,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事业单位会计(Accounting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其分类按行业可分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单位会计以及农、林、水利、勘探事业单位会计等。它们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具有进行预测、控制、核算、分析、监督和参与决策的职能。为此分设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个会计要素,按会计要素分类设置会计科目,以为会计图形,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运用借贷记账法,实行历史成本模式,编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