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差异化市场准入,更好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农村商业银行长期植根于我国最低层次的金融市场中,对小微、对三农金融服务最熟悉,也最有经验与自觉性。为此,未来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应该允许有以下两种类型的农村商业银行并存:一类是占大多数的中小型农村商业银行。这类农村商业银行因规模和能力等原因,以深耕本土、服务本土中小微企业、发展零售银行业务为己任,深入社区,坚定做有地方特色的社区银行的决心和信心,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进行错位竞争;一类是占少数的大型优秀农商行,比如监管评级为二级以上的资产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农商行。这类农商行规模大、内控好、服务三农或中小微企业到位,监管政策可考虑允许突破经营地域局限,向省内跨区尤其是向地级市以下的农业地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