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按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按揭购房相关手续 ①填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
②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A、借款人本人及参与还款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本的还要提供婚姻证明; B、借款人为外地居民的,除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其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据的户籍证明原件,或暂住证; C、借款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提供的收入情况证明; D、借款人提供自筹部分购房资金的证明; E、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预售合同(期房),或售房合同(现房)。其中外销商品房合同须经公证,内销商品房售房合同需经商品房所在地的商品房交易中心登记。 ③程序 A、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签订; B、抵押借款合同→办理公证及抵押登记;
C、发放贷款→偿还贷款利息→取回产权证。
采用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实际收到日及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时,其账务处理:【例】 一次性全额收到购房款,并按售房合同办理好有关商品房移交手续后,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经营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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