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EPS),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以某公司2008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为例:
该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2006年年末的股本为8000万股,2007年2月8日,以截至2006年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送10股,总股本变为16000万股。2007年11月29日再发行新股6000万股。
按照新会计准则计算该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0+8000×1+6000×1/12)=1.52元/股
扩展资料:
该比率反映了每股创造的税后利润。比率越高,表明所创造的利润越多。若公司只有普通股时,净收益是税后净利,股份数是指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如果公司还有优先股,应从税后净利中扣除分派给优先股东的股利。
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最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在分析时,可以进行公司间的比较,以评价该公司相对的盈利能力;可以进行不同时期的比较,了解该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化趋势;可以进行经营实绩和盈利预测的比较,掌握该公司的管理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