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问题出现在了20年和21年的考卷上我琢磨半天终于明白,我的理解是,CPA提请被审单位调整是必须做的,但是管理层可以不予调整,影响不重大的话CPA可以同意
例如,一项错报,把1个亿的应收账款计入其他应收款了(二级科目都是A客户)。这属于重大错报。根据定性分析发现,是由于会计人员和财务经理的判断失误导致,所以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却对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时很少见的。因为即使是串户也是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导致。
根据《审计准则》规定:确定一项分类错报是否重大需要进行定性评估。如分类错报对负债或其他合同条款的影响,对单个财务报表项目或小计数的影响,以及对关键比率的影响。即使分类错报超过了在评价其它错报时运用的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可能仍然认为该分类错报对财务报表整体不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认为同意管理层不予调整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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