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A商品是有对应销售合同的,低于合同数量,而且销售金额减销售费用后高于生产成本,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故维持原账面成本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题目中的销售单价3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题目中的销售费用0.5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价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等于当期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部分与提取跌价准备前“存货跌价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之间的差额。(3-0.5)X20=50万元,高于成本48万元,不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维持账面金额不变。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实际采购成本=300000+1500+340=301840 材料成本差异=301840-305*1000=-3160二.1.借:在途物资 30184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银行存款 352840 2.借:原材料-A 301840 贷: 在途物资 301840 6.3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6840 (301840-295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6840 12.31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01840-299000=2840,已计提了6840,所以冲回4000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4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4000
•(1)支付货款,材料尚在运输途中。 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00+3000×9%=42770(元) 原材料采购成本=250 000+(4000-3000×9%)=(元) 借:在途物资 25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 贷:银行存款 292590 •(2)原材料运达企业,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292590 贷:在途物资 292590
因为有合同约束,这20台已经固定卖3万一台,所以不会减值,即可变现净值大于成本。
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为账面价值。你这个问题是想问产品的账面价值,显而易见就是成本48万元,那个费用是指销售过程中花费的费用,只能跟利润挂钩。会计学堂专注财会培训,30天让你成为会计高手!
这个材料因为是专门生产Y产品,并且有合同,所以要按Y产品的合同价值来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10:是Y产品的价格; 95:是尚需的加工成本; 20×1:是预计的销售税费。 20×10-95-20×1(售价-成本-销售税费),那就是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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