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 (一)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二)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三)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四)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五)其他应付、暂收款项。其他应交款: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