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强拆之后,武汉一名65岁的老人持刀刺死两名拆迁人。虽然事出有因,但老人杀人的事实是无法磨灭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靠着意气冲动行事,造成无法严重的后果,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来自武汉的65岁的老人舒立法,是一名铁路退休工人,因为房子和拆迁办的人产生了纠葛。拆迁办的人提出拆迁舒立法的房子,并拿出300万的拆迁费用补偿,让舒立法自行安置。但舒立法认为,300万无法在相同的地段买到合适的房产,自己严重吃亏,因此和拆迁办的人僵持不下。
在双方僵持的过程当中,拆迁办的人曾经潜入到舒立法的房子当中,砸坏房子的门窗,剪坏屋内的电线,并且在房间当中灌满水泥。当时舒立法一家选择了报警,但派出所因为没有找到证据证明是拆迁办的人干的,只能进一步调查。
双方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之下,拆迁办的人认为舒立法的房屋当中有不合理的手续,趁舒立法不在家时,强行拆掉了舒立法的房子。舒立法赶回家中时,只剩下了一片废墟。老人愤怒之下和拆迁办的人争执起来,家人也直接选择了报警处理。但这起案件十分复杂,警方也不知如何裁决,两方就只能这样继续僵持着。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舒立法干脆在拆掉的房子废墟处,建造了一间铁皮房子,一家人就这样挤在里面。铁皮房子的环境很差,屋子里面无法通水通电,当时正值凛冽的冬天,严重影响了舒立法和家人的生活。但因为担心搬走之后,拆迁办的人会拿走应当属于自己的赔偿,老两口只能憋屈的住在铁皮房子里,就连过年都是在集装箱里。
房子被强拆,再加上住在环境很差的铁皮箱里,让舒立法感到十分憋屈和屈辱。2021年7月12日,舒立法和妻子从铁皮屋子里走出来晒太阳,11点左右看到了拆迁办的项目经理。舒立法担心拆迁办的人会对自己和妻子不利,拿出手机准备录像,拆迁办的人发现这一举动之后,上前制止,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
两方僵持不下,舒立法作为一位60多岁的老人,再加上对方人多势众难免吃亏。被打后舒立法红了眼睛,回到铁皮屋子当中,拿了一把水果刀,将拆迁办的一人捅死,两人捅伤。
随后,杀红了眼睛的舒立法,跑到拆迁办的办公楼之中,遇到了拆迁办的女会计熊某。舒立法认为,在处理自己房子拆迁的问题当中,熊某有言行失当的行为,和对方交谈两句之后,将对方捅翻在地,并致其死亡。因为一起房屋强拆事件,最终导致两死两伤,三个家庭被毁,真是血淋淋的悲剧。
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强拆案,拆迁办这方是强凌弱,多次对舒立法老人所居住的房屋进行骚扰,甚至以手续不全为借口,强行拆掉了舒立法老人的房子。舒立法两次报警,都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最终只能以住在铁皮房子当中的方式和拆迁办的人对峙。
血案发生的当天,也是拆迁办这边的人先动的手,舒立法的行为算得上是正当防卫,但是否是防卫过当,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审理。舒立法杀人其情可悯,但并非情有可原。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当第一时间报警,以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权。若是以暴力手段报私仇,等待他的也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舒立法在这起案件当中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持刀杀害女会计。如果说最一开始杀人的时候可以算在正当防卫的范畴当中。随后他主动到办公楼寻找女会计,并将其杀害的行为,已经脱离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女会计并没有对他产生攻击,舒立法却将其杀害,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不管舒立法心中有多少原因和委屈,杀害女会计的行为根本不具有防卫性质。
根据记者采访,舒立法在当地村子当中人缘很好,夫妻二人的性格十分和善。每月领着六七千元的退休金,没事和朋友钓鱼,日子过得十分悠闲。但自从搬到铁皮屋子里居住之后,舒立法的内心就变得十分压抑和暴躁,最终犯下了无法挽回的大错。
按照普通老百姓的想法,“我的破屋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非法侵占,公民的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我国法律也已经明确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更是明令禁止任何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的方法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拆迁办提出300万的补偿金,但是不提供安置房,舒立法不同意,拆迁办便进行了强制拆迁,违反了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由此可见,拆迁办违法在先。
舒立法用拍照的方式取证,已经违反了拆迁办等人的肖像权,随后,对方抢过舒立法的手机,并对其进行殴打,严重损害了舒立法的个人人身安全。此时的舒立法给予反击,并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可以界定为正当防卫。
但因为舒立法的自我防卫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应当负有刑事责任,但酌情可以减轻处罚。女会计之死,是舒立法的故意杀人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故意杀人罪。舒立法的经历虽然令人同情,但这也无法抹杀他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此案件极其复杂,目前已经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因为强拆案而引发的血案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些血案的背后,也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究竟是钉子户狮子大开口,还是拆迁办的人无理取闹,是巨额利益引诱出了人性的丑恶面,还是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利益纠葛。
这不是第一起强拆案,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只要存在利益纠纷,类似的案件还会不断上演。如今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已经十分健全,对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有了更多的保障,但类似的案件还是不断发生。
有关部门应该深刻反思,在进行类似工作的时候,是否能够采取更温和的手段,用两全其美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