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结算与收入确认不同步,因此需要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来过渡结算的价款,替换经典分录(借应收,贷主营和应交增值税)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履约进度结转收入时再从“合同结算-收入结算”来结转到主营收入。
“合同履约成本”也是,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与结转成本不同步,就设置这个科目过渡,然后按履约进度结转成本。就像摊销一样。
合同结算注意:
合同双方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依照约定的总价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招标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或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差异超过某一约定的百分比之后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总价。
在报价及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中由于市场价格浮动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总价应如何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