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的会计科目设置:
1、预收帐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2、代收款项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茹 谋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3、其他应付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而费用的保证金等。
4、物业工程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材对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改结设备大位,更新、改施工程发生的各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铁”、“库存材料”等科目。
5、经营收入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老五方面取得的各项收入。
6、经营成本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及修理费等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扩展资料:
1、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1)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2)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3)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4)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5)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7)公平竞争原则: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
(8)依法行事原则: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