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完之后,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才可以考中级。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八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初级会计证书注册之日起,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考试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级会计师、广东人事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