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一)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1、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会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确认原则: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增计后的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如不能区分固定资产修理或改良,或修理和改良结合在一起,则应根据以上(1)和(2)的原则将相关支出费用化或资本化。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如符合资本化条件,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下次装修时,原资本化的装修费用余额减去相关折旧后的差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对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6)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