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币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外币的账务处理和外币项目的报告,而处理的方法则取决于对外币交易业务的不同理解和所持观点。对此,国际上存在着两种观点,即单项交易观点和两项交易观点。 1.单项交易观。单项交易观又称一笔交易观,它是将某项交易的发生和随后的账款结算视为一项交易的两个阶段,该交易只有在清偿有关应收、应付外币账款后才算完成,在此过程中,由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差额应调整该项交易的成本或收入,而不应另作当期汇兑损益处理。 2.两项交易观。两项交易观又称两笔交易观,它是将某项交易的发生和随后的结算视为两项独立的交易处理,该交易在结算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成记账本位币的差额,不应调整原来的成本或收入。在这种观点下,对于已实现的汇兑损益单独设置“汇兑损益”账户进行核算(我国会计实务中,可以不单独设置“汇兑损益”账户,而通过“财务费用”账户核算),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又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当期确认法,另一种是递延法。 当期确认法是指将未实现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法是指将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反映在“递延汇兑损益”账户,递延到以后各期,待外币账款结算时,再将递延的汇兑损益转入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