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和支出在当期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二、说明1、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2、另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3、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