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
1、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2、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
3、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4、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