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性是检查是否有低估的现象.D中,2004年次年1月的账就是2005年1月的账,如果2005年1月份记录中原始单据有2004年度的,那说明2004年的收不具备完整性.所以D是能达到审计目的的.因为A是从中间环节开始的.顺序为先开具发运单\再发货开具发票\再记账,A是从发票开绍的,所以具有正向,逆向追查的双重作用.你可能从没做过会计或做过审计,如果做过了,回答这样的问题是非常简单的.
查表可确定样本量为156项。①抽样查出的误差数为1,且没有发现舞弊或逃避内部控制的情况。CPA可以得出结论:总体误差率不超过4%的可信赖程度为95%②抽样查出的误差数为3,且没有发现舞弊或逃避内部控制的情况。由于发现的误差数超过了预期误差1,CPA不得以95%的可信赖程度保证总体误差率不超过4%。这时,注册会计师应降低对这一内部控制的信赖。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增加样本量或者不再进行抽样审计,代之以详细审计等。
(1)不能依赖。销售发票副本是被审计单位自己提供的,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其可靠性较低。(2)可以依赖。监盘客户的有价证券、存货是注册会计师亲自实施的,证明力较强,其可靠程度一般不受内部控制的影响。(3)不可依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出具的书面声明是一种可靠性较低的证据。在内控具有严重缺陷时,它的可靠性更低。(4)不可依赖。购货发票副本为内部证据,可靠性较差,而且在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时,可靠性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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