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高中文凭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职称。其报考要求为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 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关于会计资格的其他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人事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