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无误,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应当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法,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注意:在对于数字错误更正时不得只划销整个数字的错误位数,要将全部数字划销,并保持原有数字清晰可辨,以便审查。
二、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适用于两种情形:
1.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记账错误。更正方法是: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所引起的记账错误。更正方法是:按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写明“冲销某月某日第x号记账凭证多记金额”,以冲销多记的金额,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
三、补充登记法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应当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方法是:按少记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补记某月某日第x号记账凭证少记金额”,以补充少记的金额,并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