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对村民罚款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违反了村委会组织的相关法律,需要承担赔偿改正责任。法律分析村民委员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但是村委会在办理村务时,尤其是协助政府办理征地拆迁事务时,有时出现比如外嫁女有宅基地也不补偿,两个弟兄两块宅基地要合并计算,嫁过来的媳妇不分承包地或者征地补偿款的等不合理的事情时有发生。由于法律知识所限,村民对于村委会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做法不知如何维权。村民委员会成员对村民委员会作出的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两条救济途径: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这两条途径均是村民依法获得救济的法定渠道,村民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其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侵权纠纷,也可以选择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监督权,依法责令村民委员会改正侵权的决定。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罚款权是法律授予的,不是所有的机关都具有罚款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