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还是有点问题,因为小规模企业申报时,其收入与税额是成比例的,4%或6%,我个人的想法是做无票收入。如果定额为每月200元,按实际收入缴纳税金为100元,还有100元按比例做成无票收入(假定商业企业):借:主营业务成本-无票收入 2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无票收入 2500.00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100.00因为我认为这部分增值税是额外核定的,并不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收入缴纳的,也应属于企业的变相费用吧,而且这样收入与税金也可以配比,不会出现申报收入与帐上收入不符的情况。我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会计,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希望能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