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分析,税收的增长取决于经济因素(税基)和税制(主要是税率)的调整。“我国通过降低税率等措施减轻企业税负,尽管不同行业、企业的感受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减税效果是客观实在的,税收增长主因是经济发展,也就是税基的扩大。如果没有实施减税降费,在既定的税基基础上,税收增长可能会比当前更高。”刘尚希说。
以深化增值税改革为例,自2018年5月1日起,17%和11%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制造业减税降负效果明显。宝山钢铁公司预计不仅减少增值税1.17亿元,还节约以增值税为税基的城建税等附加税费超过2700万元;北京奔驰汽车公司因税率下调预计将减少税费合计2.2亿元;今麦郎面品公司预计每100元收入的利润会增加0.86元,增幅约35%……
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测算,税率调整后,制造业年减税规模超过所有行业总减税规模的三分之一,企业税负有效降低,资金占压明显减轻,发展信心持续提振。“今年推出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等减税措施,紧紧围绕振兴实体经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及时雨’的作用,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全国政协常委、资深注册会计师张连起认为,减税降费的效果不仅在于“减”,更深刻的意义在于“调”和“增”,能够有力促进结构调整、增加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