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服务费计入什么科目
对于企业发生的客运服务费一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交通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客运服务费怎么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具体计算如下:
客运服务费的含税销售额=售票收入×10%(一般按售票收入的6%-10%计算);
销项税额=售票收入×10%÷(1+6%)×6%;
承运方客运收入(含税价)=售票收入×90%。
因为为外单位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等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而承运方如采用一般计算税办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1%,增值税抵扣就抵扣多了;如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则又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无法抵扣,不适用增值税环环相扣的理论。所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客运站开具的代售车票直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客运服务费,另一部分为承运方运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