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损失是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内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生产工人的薪酬费用、所耗直接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过失单位、过失人员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
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户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账户,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停工损失包括停工期间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内的费用,应当采用待摊、预提的办法,由开工期间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为停工损失。
定义
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为了核算生产成本,可设置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可以分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制造费用在未计入各产品成本计算对象之前,应先在制造费用账户中进行归集核算,然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之中。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