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影响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只要企业在宏观会计政策范围内对会计处理方法有选择的权力,这种不确定性就始终存在,但它不属于会计信息失真的范畴,不属于我们治理的对象。因为;一是会计政策的存在是客观的。国家的会计法规具有概括性、相对稳定性的特点,而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却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宏观的会计政策不可能具体地规范企业所有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实务中,同一会计事项在不同企业也存在规模、数量和环境上的差异,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对同一会计事项要求揭示信息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就不可能对所有的会计处理提出完全统一的要求。正是会计实务的这种需求使会计政策的产生成为必然。既然会计政策的存在是客观的,就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它也不能消除它;而我们所要治理的会计信息失真是通过努力可以好转或根治的。二是会计政策是合法的。宏观会计政策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颁布的,微观会计政策是企业在宏观会计政策的范围内对会计处理所做的选择,尽管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但必须受国家宏观会计政策的约束。只要会计人员在会计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去选择,就应该认为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而我们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是违法的。三是会计政策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企业制定的会计政策均与本单位的理财环境和生产经营特点相结合,如本单位的资本权益结构、资金的流动性、偿债能力与债务负担的对应性、行业的特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内部管理水平等,会计政策运用得好,有助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比如:通货膨胀现象要求企业选择能够揭示其影响程度、防止超额纳税、资产流失的会计政策;市场疲软现象要求企业选择能够促进产品销售、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期、加速资金周转的会计政策;社会资金紧缺现象要求企业选择有利于筹集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的会计政策等等。同时,会计政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有关理财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也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由此可见,会计政策所致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不属于会计信息失真的范畴,我们应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重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