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员调往外省的,需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打印“调转登记表”,到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会计科办理调出手续。调出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三份,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4.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信息变更说明: 如果因为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不完整无法打印调转登记表的,首先请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后,打印表格,并携带与修改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确认,然后再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打印调转登记表,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调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