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增项不发证书,只发相应专业科目合格证明,二建增项专业合格证明可作为增项注册的证明材料,二建增项条件为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一个专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与原专业共用一本执业资格证书,二建增项虽然没有个数限制,但是二建最多只能注册两个专业,包括一个主专业和一个增项专业,二级建造师增项不再发放证书,只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明。增项注册所需资料:(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建增项考试合格后,不再发放执业资格证书,只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增项专业与原专业用同一本执业资格证书。
你好:1、《二级建造师增项申请表》;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加盖执业印章复印件;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增项要求达到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般初审会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并审核上报信息,所提供材料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初审时限在10个工作日。复审主要由建设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受理,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复审材料和初审材料一致,但是其标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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