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持工程建设发包单位邀请招标的函(文件)等。外地建筑业企业初次进京施工,需持工程建设发包单位邀请招标的函(文件),或持公开招标公告的委托邀请函到市建委建立企业管理档案,确立在京企业信息管理用户名。办理企业管理档案的企业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建立企业管理档案后,分别到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或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扩展资料: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要求规定:1、已经建立档案的企业,在京施工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法规、规章,接受与其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2、外地进京施工企业应在京设置与自己资质等级相符的管理组织,相对固定的办公地点,并配备与承接工程项目对应的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3、随企业进京的生产人员必须先经过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获得上岗证。已建立管理档案的外地进京企业仍然要接受市建委的管理监督,以保证管理人员到位和工人持证上岗。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住房委员会-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