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考试的紧急通知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因“考评结合”考试证书只能参加一次评审,所以2012年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考试并已合格的考生,2013年度不得再次报考“考评结合”考试。特此通知!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月22日申报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证书之一:⑴《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⑵《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⑶《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有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