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我们这有一个06年拿的证,今年刚注册到别的公司都能用,他还没说几年一次再教育呢,你有二级建造师需要挂靠的吗? 不能叫作废 没有不注册就作废
他 美
244 浏览 9 回答
123 浏览 4 回答
127 浏览 6 回答
283 浏览 3 回答
294 浏览 4 回答
194 浏览 4 回答
282 浏览 7 回答
310 浏览 7 回答
355 浏览 8 回答
286 浏览 7 回答
185 浏览
215 浏览
356 浏览
84 浏览
329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