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建上报后需要本人写申请报告退回申报数据,数据一旦进入公告流程,将不予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如果企业没有上报的话,可以通过企业系统打回。或者企业超过20天未操作,也是可以退回的。如果企业上报了的话,那就没法退回了。也不用给住建部发邮件,住建部也不能退回的。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如果已经操作注销的话就无法撤回了,一旦操作成功需要您再次注册
只能通过企业撤回
建造师本人写一份退回申报数据的申请报告加盖聘用企业公章寄至住建部注册中心,由住建部注册中心退回申报数据,但如果申报数据已进入公告流程的,将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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