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工作补充通知》的通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其考试大纲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为“2+1”,“综合知识与能力”考2科,即“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2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3小时;“专业知识与能力”考1科,即“××工程管理与实务”,考3小时。 2.考试大纲条目设置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中,“条”的数量应分别按“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80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20条、“××工程管理与实务”100条左右设置。 3.专业考试大纲中“章”的设置 二级建造师各专业考试大纲统一设置为两章,第1章“××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第2章“××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其中“××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的编制体例可参见建市监函[2003]22号文中附件2。 4.知识能力结构的要求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中的“目”按“掌握”70%、“熟悉”20%、“了解”10%的顺序和比例设置。 二级建造师专业考试大纲中“掌握”的比例按“技术”内容占25%、“管理”内容占60%、“法规”内容占15%设置。 5.时间要求 二级建造师综合考试大纲和专业考试大纲于2003年8月15日前编制完毕,并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后,于8月底前报送建设部审定。 三、考试指导书体例要求 考试指导书重点是对考试大纲中的“条”进行解释。考试指导书的体例、格式参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书示范(附后)。 四、推荐教材和参考用书问题 为了体现公正平等原则,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书中均不推荐教材和参考用书。 各考试大纲编制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和建市监函[2003]22号文的有关精神,抓紧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书的编制,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书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