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6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4年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士学位,4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3年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3年以上,其中2年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1年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以上。免试条件: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一)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有20年以上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考试等级为“增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