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直接去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里面的 建造师注册办公室办理挂失以及再注册手续
首先,挂失,然后再补办就行
首先要通过媒体(指定报刊)公告,然后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四川是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你所在的办理单位你应该清楚,就是你原先办证的单位
法律分析: 需要先挂失:在哪里领的证,就在哪里补办。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遗失证书的,申请人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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