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有四个科目,每年合格分数线基本不变,具体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一般: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建设工程经济:60分(满分100分);工程法规、项目管理:均为78分(满分130分);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均为96分(满分160分)
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合格分数线一般为试卷满分的60%,其中建设工程经济:60分;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均为96分。
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合格标准为: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60 96 各地成绩查询: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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