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30% 如果超过30% 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 (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可以的,但仅限三千万以下的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是不得压缩百分之三十
老兄,你得这样理解,两都缺一不可的D是对的,法定代表人不盖章没事的,只要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过就行啦
186 浏览 6 回答
338 浏览 8 回答
215 浏览 6 回答
278 浏览 3 回答
349 浏览 5 回答
350 浏览 8 回答
151 浏览 7 回答
183 浏览 5 回答
240 浏览 9 回答
126 浏览 2 回答
102 浏览
243 浏览
96 浏览
321 浏览
313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