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补办所需材料如下: 1、登报丢失证明(内容含姓名、专业、资格证书号) 2、书面丢失情况说明; 3、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如果有资格证书复印件的需要提供,2张一寸张片; 5、资格证书是考核认定的由企业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是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由人事部门盖章。 6、如果是资格证书被扣的或抵押的,一概不给补办。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送到省人事厅办理。
先要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已注册的需注册的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如未注册的需在当时报考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准考证号,有复印件最好。而后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造师事务的办公室。由负责人员,再交具省主管部门。最好事先与省、市、区等主管部门,打好招呼后,再办理。
在报考时的初审单位挂失,补证。
首先要通过媒体(指定报刊)公告,然后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四川是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你所在的办理单位你应该清楚,就是你原先办证的单位
直接去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里面的 建造师注册办公室办理挂失以及再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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