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二级建造师证后,才能成为项目负责人,才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扩展资料:《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六)接受继续教育;(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建造师网——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