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原件;四、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如下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聘用单位破产的;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