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2003年发布的文件,2004年准备考试,但是一直到2005年3月份才开始考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
一级建造师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每年九月中旬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是由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签发,省人事厅颁发。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的其他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原定04年9月份考,但推迟到05年3月份。
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在建设部备案注册生效!认可度很高。证书内页第一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红章。证书内页第二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红章。证书内页第四面: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红章。有这三个部门合力保证,认可度毋庸置疑!
第一次考试原定于2004年举行,2004年报名工作结束后,计划在9月份举行考试,后推迟到2005年3月12、13日进行。
这个是国家建设部颁发的 自然也是国家认可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签发,省人事厅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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