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增项报名材料: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根据要求,一级建造师增项考生一律列为新考生,仍需要现场审核; 一般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 以广东为例:(个别地区有差异,具体请以当地报考文件为依据) (1)考后审核时不需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 (2)对报考单位营业执照范围无要求;报考专业可以与单位营业执照范围不一致。 (3)报考单位性质要求: 一般指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驻粤部队基建部门等。 工商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但在广东承揽工程。 (4)考生提交单位证明材料要求: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法人单位代码证;驻粤部队的基建部门提供考生在基建部门工作的岗位和业绩证明。 工商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但在广东承揽工程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